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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新闻

业主擅自将自家外墙涂红被物业告

时间:2011-07-04 16:04:20 来源: 作者:聪聪 点击:
“你到我们小区看一看,我敢说,全小区,就数我家屋前屋后最漂亮!”业主王先生坐在被告席上,颇为自得地夸耀自己的“杰作”。王先生是南京高淳县淳溪镇某小区11幢1单元201室的业主,2010年12月上旬,他将自家屋前屋后的外墙涂成了红色。整个小区的外立面都是土黄色,王先生家成了“黄中一点红”,十分突兀。物业公司跟他交涉无果后,告到了法院。

近日,高淳法院作出判决:房屋外立面系共有部分,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王先生无权改变房屋外立面颜色,因此,限令其将外墙恢复原状。

事由

土黄色外墙打了个红色补丁

今年5月12日,南京高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物业公司的代理人范律师一副头疼的模样,他竖起四根手指,苦笑着对记者说:“这是我第四次在法庭上跟他(指王先生)见面,外墙的案子开了两次庭,之前他告开发商,我是开发商代理人,也开了两次庭。”

范律师称,小区物业是开发商的前期物业,王先生之所以跟物业为难,是因为之前的事情,对开发商心怀不满。

据介绍,王先生于2010年7月与江苏越商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201室商品房。但是签约后不久,因对房屋构造不满,王先生将开发商告到了高淳县法院。诉讼期间,他干了一件令全小区业主目瞪口呆的事:将屋前屋后的外墙涂成红色,并将屋前小花园统一安装的起装饰作用的铁栅栏拆除。

屡次交涉无果物业告到了法院

小区数十幢住宅楼都是土黄色的外立面,王先生这么一闹腾,就像给他家那幢楼的“外衣”补了个红色的大补丁,突兀极了。

物业工作人员看到后,立即找王先生交涉,王先生却振振有词:房子是我的,外墙涂什么颜色是我的事,你们管不着!物业公司则认为小区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园属于共有部分,王先生无权随意更改。屡次交涉无果后,物业公司无奈诉到了法院。

现在开庭

庭审中,物业公司跟业主王先生围绕“是否有权改变外墙颜色”,“改变外墙颜色是否侵犯其他业主利益”展开激辩。王先生虽然给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挑刺”时滔滔不绝,但是迫于压力还是恢复了一部分墙面颜色。

是否有权改变外墙颜色?

物业:外墙属共有部分,不得随意改变

物业公司递交了2010年12月上旬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照片显示,王先生将屋后的绝大部分墙面,屋前的小部分墙面涂成了红色,并将屋前小花园统一安装的铁栅栏截短十多厘米。

物业公司认为,建筑物有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之分,商品房内部属于业主的专有部分,专有部分怎样使用,全凭业主做主,但是共有部分的所有权及管理权归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只能使用,不得占有,也不得改变其结构和用途。本案中,王先生虽然是201室的业主,但201室的外立面和屋前小花园属于共有部分,他无权随心所欲地加以改变。

关键词: 业主擅自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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