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市场
江门稳步推进进出口油漆涂料专项整治清查工作
[据江门政务之窗5月19日报道]油漆涂料是建筑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家居装饰等各种领域。作为一种化学制品,其环保、健康、安全等质量指标一直倍受消费者的关注。为加强质量把关,规范监督管理,广东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08年重点产品专项整治的工作部署,于近期开展进出口油漆涂料的专项清查整治行动。目前,该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
(1)对进出口油漆涂料的经营生产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掌握辖区内相关企业信息。经调查所得,2007年至今,辖区内的进口油漆涂料经营企业有30家,有出口行为的油漆涂料生产经营企业9家。
(2)对进口油漆涂料落实“备案登记+专项检测+口岸抽查+口岸核查”的检验监管模式。对进口涂料的3C产品认证证书(或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书)和涂料备案书100%验证;对在辖区口岸进口的涂料100%核查;对发现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涂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产品,100%予以没收、销毁或退运。
(3)重点针对进口油漆涂料实施健康安全项目检测。从即日起,通知口岸部门对进口的与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有关的、用于与食品接触容器/器具或与人体密切接触用品的涂料(例如,内墙漆、木器漆、不粘锅用涂料、罐头用涂料、玩具用涂料、其他家具用涂料、服装用涂料、手机用涂料等)进行一次抽查。日前已抽查了一个品牌的进口内墙漆,正送样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检验。
(4)深入出口油漆涂料生产企业,现场了解生产、质量管理、产能规模、出口量额和贸易地区等情况,与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出口质量档案。
(5)加强对出口油漆涂料的标签、分类及危包等项目的检测监管。针对辖区内的出口油漆涂料的包装大多属于危险品包装的特点,江门检验检疫局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清查行动,进一步规范对出口油漆涂料的危险性分类定级以及包装与危险性标识的符合性检查和监管,把关有效性进一步增强。
经了解,2007年,在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辖区内口岸进口的油漆涂料共628批2700吨,866万美元。绝大部分是工业用油漆涂料,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的墙面涂料(内墙漆)共有20批,经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抽样送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进口涂料专项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所检测项目全部符合GB18582-2001(国家标准)的规定。
据江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专家介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1年12月10日发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GB18582-2001),并于2002年01月01日实施,其中对该种涂料的技术性指标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游离甲醛”、“重金属(可溶性铅、可溶性镉、可溶性铬、可溶性汞)”等项目设定了限量值,经检测不超过限量值的为合格品。(邓皓中、关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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