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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市场

销售百元假油漆赔偿损失1万元

时间:2009-01-28 03:10:40 来源:盐城晚报 作者:王健编辑 点击:
江苏射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了一起因销售不合格产品而引发的赔偿纠纷,依法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王某新买的住房需要装饰,在张某门市购买了油、木料等材料,其中油一百余元,油喷刷后,板面起白斑。王某遂向“质量管理部门举报”,在质量管理部门人员主持下,双方签订了赔偿协议,张某赔偿因销售油而致王某的一切经济损失一万元,并当场打下了欠条。后因张某没有支付赔偿款,王某对张某提起了诉讼。射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某销售劣质油至王某损失,自己打下了一万元的欠条,证据充分,应该承担法律责任。遂裁决张某赔偿给王某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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