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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市场

本网将对转载我网文章不署名者采取法律行动

时间:2008-10-13 07:36:01 来源:中国涂料信息网 作者:王健编辑 点击:
<align=center>《》7月19日郑重声明:</gt; <gt近期,在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8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实施后,一些网站依旧对国家法规置若罔闻,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转载或变相转载我网站原创文章和数据,不注明我网站版权,更有甚者,竟将我站文章署名为该网站“原创”,令人愤慨!</gt; <gt今年来,已有多家同行网站违背职业道德和编辑人员应有的素质,抄袭它人网站原创文章,经多次交涉,依旧恶行不改。深圳一家网站在今年违法转载我网站文章后,被我网站提出警告,其有关领导曾电话对我网站表示道歉。但时隔数月,该网站又重蹈覆辙,多次不经允许转载我站文章,并不署名准确版权和出处。已经构成恶意侵权行为。</gt; <gt本网的同一篇原创文章最多时被转载了3万4千1百次,而只有一家同行网站是经本网站许可的。使本网的声誉和编者知识产权受到极大的损失。</gt; <gt为此,本网决定,即日起聘请北京市法律顾问和律师,并邀请北京相关公证机构,对本网发表的任何一篇原创文章进行首发权公证。从7月19日起开始实施。</gt; <gt若再发现上述违法行为,本网将拿起法律武器与侵权行为进行斗争,直到让侵权者付出代价!</gt; <gt特此敬告各界。</gt; <gt《》</gt; <gt2005年7月19日</gt; <gtlt;/gt;
关键词: 文章将对转载<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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