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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市场

侵犯“华润”涂料商标案一审判决

时间:2009-01-30 22:36:53 来源:珠江商报 作者:王健编辑 点击:
搭知名商标“便车”,被工商部门查处后反告自己权益受到侵害。近日,顺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一起不服工商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案件,非法使用顺德知名企业华润公司注册商标的原告人,被判决应受处罚。 去年4月初,顺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查实袁某涉嫌侵犯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依法决定扣留袁某印有“华润贝纳斯”的空罐、涂料一批,袁某对此行政决定不服,向顺德法院提起诉讼。袁某起诉称,自己使用的“字母+华润贝纳斯”商标,已于2003年6月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局经审查认为“字母+华润涂料”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受理。同时,自己使用的“字母+华润贝纳斯”的商标,与华润公司已注册的“图形+字母+华润涂料”商标完全不同,也不属于近似商标,在实际使用中根本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和混淆,也不构成对华润公司的侵权。 但顺德区工商局认为,袁某使用的“华润贝纳斯”商标,与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华润”虽然不是完全相同,但不能够否认两者近似的事实;“华润贝纳斯”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受理注册申请,不等于已经是注册商标。作为案件第三人的华润公司,证实自己对“华润”商标进行了广泛宣传和使用,为打造、宣传“华润”品牌至今耗资过亿元,袁某却大肆使用近似的“华润贝纳斯”商标,其目的无非是想“伴”“华润”这一知名品牌,以牟取暴利。华润公司表示保留进一步向袁某索取损害赔偿的权利。 顺德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华润公司现正使用的“华润”、“华润涂料”、“华润”商标,是经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华润”二字是其注册商标的主要部分,“华润”商标是广东省著名商标,具有显著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袁某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涂料商品上,使用与华润公司在涂料等同一种商品上取得注册使用的近似的商标,足以使购买者误认,顺德工商局依法予以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关键词: 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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