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市场
涂料公司员工跳槽跳出官司泄密赔偿三万元
<tyle="TEXT-INDENT:2em"gt;杭州日报讯在市场经济中,企业对人才的争夺日益激烈,技术人员炒老板鱿鱼的现象屡见不鲜,因人才跳槽而引发的纠纷也时有发生。日前,浙江临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技术人员跳槽造成技术秘密泄露而引发的赔偿案件,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损失30万元。lt;/gt; <tyle="TEXT-INDENT:2em"gt;职工跳槽泄密lt;/gt; <tyle="TEXT-INDENT:2em"gt;张某自1995年6月到福到来涂料有限公司上班,由于有一定的涂料生产技术,公司委以重任,由他分管公司生产技术方面的工作。lt;/gt; <tyle="TEXT-INDENT:2em"gt;1996年5月,“福到来”公司出资送张某到上海科大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结束后,张某担任公司的技术科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工艺、产品质量等工作,为公司的壮大和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由于张某工作兢兢业业,颇受好评,2000年3月31日,“福到来”公司与张某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2002年3月,公司聘请了一位江西的技术人才,并任命为公司的总工程师,代替张某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和质量工作。自此,张某在“福到来”公司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他在思想上产生了情绪。经过半年的考虑,张某觉得难以再在公司待下去,2003年9月张某留下了一张辞职报告,到某特种助剂厂另谋职业。到了新单位后,张某充分发挥他的技术优势,积极开发新产品,特别开发了与“福到来”公司雷同的系列产品。不知不觉中张某泄露了在原公司工作期间所掌握的诸多技术秘密。lt;/gt; <tyle="TEXT-INDENT:2em"gt;公司起诉求赔偿lt;/gt; <tyle="TEXT-INDENT:2em"gt;张某离开“福到来”公司后,不仅打破了该公司相关产品的垄断地位,还带走了销售客户。“福到来”公司销售额每况愈下,对公司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2002年11月,公司将张某和特种助剂厂诉至临安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lt;/gt; <tyle="TEXT-INDENT:2em"gt;2002年12月15日,临安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以“福到来”公司证据不足驳回了其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2002年12月25日公司向临安法院提起诉讼,以张某泄露技术秘密为由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又以特种助剂厂在张某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聘用其为技术人员,非法获取公司的技术秘方为由,要求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lt;/gt; <tyle="TEXT-INDENT:2em"gt;法院调解共担责lt;/gt; <tyle="TEXT-INDENT:2em"gt;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与“福到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张虽递交了辞职书,但双方并没有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也不符合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因此张在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又在其他单位担任技术人员,且开发、销售与公司雷同的系列产品,披露了相关的技术秘密,应视为违反了法律的有关规定,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对造成的损失应予以赔偿。特种助剂厂招用了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对原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lt;/gt; <tyle="TEXT-INDENT:2em"gt;最后三方自愿达成协议:张某与福到来涂料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张某与特种助剂厂各赔偿“福到来”公司经济损失30000元。同时“福到来”公司与特种助剂厂达成协议,允许特种助剂厂使用涂料配方,双方公平、正当竞争。lt;/g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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