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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市场

消费者:内墙涂料可以“开盖销售”吗?

时间:2008-12-10 16:18:09 来源: 作者:聪聪编辑 点击: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今年7月1日,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项标准正式强制实施。这是一件大好事!但社会各界反应之强烈,始料未及。 本人注意到,反应焦点集中在涂料上。一种观点认为,国标对涂料中的VOC限制标准定得过于宽泛,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落后的生产力,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种观点认为,制定标准,不但应考虑对人体健康无害,还要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在考虑环保的同时,还要考虑到经济上的可行性、现实中的可能性。 为弄个明白,本人查阅了有关资料。 按照欧共体标准,VOC限量指标为30克/升(无光),200克/升(有光);美国的标准为250克/升;我国的标准为200克/升。但由于欧美采用1升涂料扣除水分后干重计算,实际上在可比的前提下,我国的标准则可以理解为400克/升。因此,争议的产生似乎在情理之中。 既然VOC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为什么素以倡导环保著称的欧洲没有将标准制定得更低甚至为“零”呢?我咨询了有关专家。 VOC是指具有挥发性的有机化合物。在涂料的生产过程中,为了使涂料具有良好的贮存、施工及保护装饰功能,需要加入各种助剂,如增稠剂、润湿剂、分散剂、消泡剂、流平剂、成膜剂、防霉剂、防腐剂等。这些助剂都不同程度地含有低沸点挥发性有机物的成分。另外,涂料成膜的主要物质——乳液基料在合成的过程中也会添加少量的合成助剂。由此可见,VOC是一种”两面性“的概念,一方面它对人体健康是有害的,另一方面它对提高涂料的应用性能是有益的。 那么,我们消费者该如何选择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自身切实利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如何才能获知真实情况呢?衣服可以试穿、汽车可以试驾,涂料可以在消费者购买时打开让人家看看吗?专家告诉我,那叫“开盖销售”。本人认为,涂料的“开盖销售”值得推广。 首先,涂料的“开盖销售”有助于消费者很直观、很真实地对涂料产品的气味、细腻程度、均匀性、稳定性做一次“亲密接触”; 其次,涂料的“开盖销售”有助于消费者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滥竽充数”; 第三,涂料的“开盖销售”有助于消费者提高自身的辨别能力,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性,有益于《消法》的贯彻执行; 第四,涂料的“开盖销售”还有助于行业自律和企业务实风气的宏扬,有利于行业的规范化市场管理。 因此,我赞成也呼吁涂料行业的厂商应该实行“开罐销售”! 消费者:王长久 200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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