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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建议为建筑物立面制定专门法规

时间:2010-02-11 19:04:46 来源: 作者:聪聪编辑 点击:
广州建筑物的立面因普遍被住户、业主乱搭乱建、随意改造而出现杂乱无章的局面。广州市陈少容等政协委员近日建议为城市建筑物立面专门制订一部法规,将其全面管理起来。广州市环卫局表示,针对委员的提议,已代拟了有关规定并上报到市法制办。   陈少容认为,有关部门对每座新建筑物的立面要审慎规划、精心设计、认真审批,且不同地段的建筑物应有不同的特点,不允许建造与环境不协调的建筑物。因建筑物的立面还包括了外墙的灯饰,如广告灯,招牌灯等的配置等,所以在灯饰上也应有一定要求。因此,他建议就城市建筑物立面的问题专门立法,法规中要包括不能随意改造、包括住房的阳台、窗户的打洞、悬挂等,如须改造,应整栋楼一起改,不允许个体随意改动。根据不同地段、不同类型的建筑物规定整修期限,每年整修一次。   对此,广州市环保局已根据有关法规,参考北京的建筑物立面清洗行政规章,代拟了《广州市建筑物构筑物外立面清洗保洁规定》。该规定已上报到市法制办,规定出台后有望对建筑物立面进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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