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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新闻

经营油漆、粘胶未办经营许可证要遭罚

时间:2010-08-08 19:54:48 来源:三峡都市报 作者:孙慧编辑 点击:
[三峡都市报报道]油、粘胶等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属第3类危险化学品———易燃液体,经营相关材料的单位必须依法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否则将遭重罚。11月8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万州区商委日前开展对经营油、粘胶等建材类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单位的清理整顿,以规范万州区相关行业的经营秩序。   经营油、粘胶等建材的门市不得开设在万州主城核心区,机关、学校、医院等重点单位附近,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等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存放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吨,并且是经消防验收合格的。同时,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上岗资格,必须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齐备的消防设施。   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欲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先得向万州区商委申请对本单位的经营场所、人员、设施、制度等情况进行初检并提出意见。同时,还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现场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经营单位可自己从网上下载或到万州区商委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然后到万州区商委上交办证材料,等待审批。未办理相关许可证从事有关经营,将有可能被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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