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新闻
卫生部环氧树脂涉水使用有新规
[中国环氧网报道] 2007年9月20日,卫生部印发《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通知说,为加强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下简称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规范涉水产品的分类和产品范围,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同时通知还就有关问题作出规定。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分类目录,共分输配水设备、防护材料、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水质处理器、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新化学物质6个部分,其中重要章节防护材料中,主体内容就是“环氧树脂涂料”。
在“防护材料”章节中共分4类材料,分别是:环氧树脂涂料、聚酯涂料(含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后4者均仅列出了标题,唯“环氧树脂涂料”有详细内容,可见其重要性之高。“环氧树脂涂料”分4部分:一是树脂(基料部分),包括双酚A型环氧树脂、双酚F型环氧树脂、酚醛环氧树脂及其改性树脂;二是交联剂(固化剂部分),包括脂肪族多胺类(二乙烯三胺、三乙烯四胺、四乙烯五胺及其改性胺),芳胺类(间苯二甲胺、对苯二甲胺、4,4-甲撑二苯胺及其改性胺),双氰胺,聚酰胺;三是增塑剂(助剂部分),包括环氧大豆油、己二酸二异丁酯、癸二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四是颜料、填料,包括硅酸铝(瓷土)、硫酸钡、膨润土、碳酸钙、碳黑、硅藻土、氧化铁、二氧化硅、二氧化钛、硅酸镁(滑石粉)。
卫生部的这一通知指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对《目录》所列产品按照涉水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水杯、水壶、咖啡壶等食品容器不作为涉水产品监管。生产企业对涉水产品的卫生安全负责,应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或进口,并在上市前通过检验等手段证明其产品符合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生产类型涉水产品不需获得卫生行政许可的,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依法对其产品进行市场监督。生产或进口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进口涉水产品、国产水质处理器和防护材料、与饮用水接触的新材料和化学物质。生产下列类别的涉水产品应事先取得生产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涉水产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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