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法规
首个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国家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专家预测,2010年整个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又称通机)行业年产量将达到2000万台,即使在只有10%用于内销的情况下,执行通机排放第Ⅱ阶段限值后,这些内销的通机碳氢和氮氧化物年削减量将达到2648吨,相当于150万辆国Ⅳ标准的轻型汽油车每年各少跑1万公里路程所减少的碳氢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效果非常显著。
在城市建设中,离不开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在农业生产中,少不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池塘挖掘机……近年来这些非道路车辆和机械发展迅速,其污染物的排放已呈快速上升之势。一直以来,我国的移动源污染控制主要着眼于机动车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只有关于“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的规定,而并不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源移动机械的排放污染控制。
记者从环境保护部1月7日在北京召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讨论会上了解到,非道路源移动机械这种无控排放的状态即将结束,我国第一个非道路源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有可能在今年正式颁布执行。日前,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环境保护部官员和参与制定本标准的专家。
通机污染物排放权重日益加大
若执行第Ⅱ阶段限值,减排效果明显
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随着我国排放控制法规和标准日益严格,道路车辆排放控制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源自汽车和摩托车的排放污染正在逐步下降,而除机动车辆、船舶以外,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如推土机、压路机等)、园林机械(割草机、链锯等)、可移动的空气压缩机、发电机、水泵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在我国传统上称为“通机”,也是大气和噪声的移动污染源,是污染控制中不可忽视的部分。通机领域至今没有排放法规对其加以控制,致使污染物排放量的权重日益加大,及时对通机排放加以控制,对改善我国大气环境质量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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