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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策套餐”扶助化工渡危机
11月28日,记者从云南省经委获悉,云南省将从现在起建立化肥储备制度,计划收储化肥50万吨;与此同时,配套出台对工业企业阶段用电实施特殊电价扶持、贷款贴息等多种措施,帮助当地化工企业渡过当前危机。
云南省经委有关人士介绍,在连续10年进行10万吨化肥淡储的基础上,云南省将建立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包括制定《云南省化肥储备试行办法》。该省将按照“政府调控、企业储备、银行贷款、财政扶持、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收储50万吨化肥,其中氮肥30万吨、磷肥10万吨、复合肥l0万吨,时间从现在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企业收储期间发生的利息、仓储费由省级预算内安排给省经委的资金给予适当补助。同时,该省鼓励企业在产品低价位时,购进一批铁矿石、铜精矿等重化工原材料,积极储备一批国内外的矿山资源。此外,为积极支持稳农业、稳市场、稳物价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储备,农发行云南省分行近期向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发放7亿元贷款,支持其完成2008年~2009年18万吨磷肥专项淡季承储任务。
记者还了解到,从2008年12月1日起,至2009年3月31日止,该省继续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统调电网直供的黄磷、电石、烧碱等行业实行平水期电价,并对其阶段性用电实施特殊电价扶持办法。扶持的标准为每千瓦时电价在平水期电度电价的基础上下浮0.06元。另外,云南省经委已暂停执行对化肥企业的来煤加工电费政策,仅合成氨企业就可少支出820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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