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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烤鸭店蔑视消防法规 高额罚单尝恶果
10月23日,吉林省长春二道消防就长春市二道区济南食府烤鸭店开业前未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擅自开业一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该场所做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开出了14000元的高额罚单,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此举对长春市二道区存在消防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敲响了警钟,进一步树立了消防监督员严格执法的形象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威严。
济南食府烤鸭店位于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长江花园一号楼,建筑面积900?,营业场所为1至3层。10月2日,长春二道消防监督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开业前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安全检查,擅自开业,违反了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当日,长春二道消防依法对该场所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08年10月18日前整改完毕。期间,长春二道消防监督员多次主动上门现场帮助指导,并诚恳地提出了整改意见。然而,该场所负责人却蔑视消防法律法规,漠视消防安全,对消防部门的责令整改意见置之不理,一直没有认真对待。责令整改时限期满,消防监督员依法进行复查,发现该场所逾期未改正其违法行为,长春二道消防随即对该场所违反法律行为进行立案,着手展开调查取证。
通过细致、周密的调查取证,长春二道消防收集了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大量证据材料,证实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着惩前毖后、树立消防法律法规严肃性,为违法单位和个人敲响警钟的目的,10月23日,长春二道消防依据《吉林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济南食府烤鸭店作出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14000元的处罚,对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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