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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中国艺术涂料网】2009年,河北渔业紧紧围绕“渔业安全生产”这一重点工作,从渔船管理的实际和广大渔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全省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主要做法:
一、认真抓好渔业船舶渔汛季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我省春季渔船管理的通知》,对春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于3月9日至3月17日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全省海洋渔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全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地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伏季休渔期间的渔港防火及秋季养殖渔船安全生产等有关问题进行重点布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全省秋汛期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三是对全省重点县市区进行海洋渔船秋季安全生产检查。对沧州南排河渔港、唐山乐亭中心渔港和秦皇岛抚宁洋河口渔港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渔船的航行,救生、消防等设备的配备,船员持证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现场抽查近三十艘渔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二、大力推广渔船编队生产作业模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局会同农业厅制定《河北省渔船编队生产管理办法》,对渔船便对生产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截止目前全省已组建生产编队243个,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60马力以上渔船,使渔船的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对维护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认真部署落实本辖区内渔船安全技术及重要安全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针对养殖渔船超载运输、远海生产的钢质渔船、异地作业渔船和涉韩作业渔船守法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面开展了对秦、唐、沧三地的渔船、渔港的安全隐患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303个,治理整改298个,占应排隐患的98.4%。
四、积极开展全省内陆水域职务船员培训考试专题调研工作。成立调研小组分两次就全省内陆渔船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工作的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小组就如何加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同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渔港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讨,为全省开展内陆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不断改革和创新沿海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体系。积极联合辽宁、山东、天津共同调研,在广泛征求渔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国首部区域性渔业船舶检验办法:《黄渤海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为基层验船师提供了适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检验依据。
六、积极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标志粘贴试点工作。探索启动对已检船舶黏贴条形码检验标志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筹措资金完成了相关软件的开发,设备的采购等工作,制定了《河北省渔业船舶粘贴检验标志试点实施方案》,确立了在昌黎县先期进行试点,逐步向全省推广的工作思路。试点工作于10月份在昌黎县全面开展,在专项工作组的督导和市县检验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现场验船师24小时常住码头,对渔民就依法检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粘贴标志的知识进行耐心的讲解,得到了广大渔民的肯定和支持。截至目前已完成昌黎211艘渔业船舶的检验标示粘贴工作。
七、圆满完成国家“渔船救生筏配备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渔船安全装备水平。认真细化救生筏配备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县,并组织唐山、秦皇岛、沧州等各地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救生筏发放仪式如期举行。5月19日、6月1日和8月4日分别在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渔港、沧州市南排河中心渔港和秦皇岛市昌黎县新开口渔港举行了海洋渔业救生筏发放仪式,共发放救生筏1000个,现场演示救生筏的打开以及手持红光信号、橙色烟雾信号的燃放操作,向渔民发放《渔民安全常识》、《渔船安全生产须知》等安全生产宣传材料。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渔民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要求配备救生设备的自觉性。
八、强化服务意识,继续深化渔业船舶的检验管理。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制定《渔业船舶修理及建造质量证明书》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目前船舶修造企业忽视质量管理的问题。针对部分渔船不能按时申报检验的现象,制定了《河北渔业船舶检验局检验预报通知书》、《河北渔业船舶检验局限期申报检验通知书》等告知制度,较好地避免了船东因误检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增加了全省渔业船舶的受检率。
九、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渔船检验渔港监督行政许可工作。举办渔船检验渔港监督工作培训研讨会,培训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行政许可、工作的程序化和收费的规范化研讨内容为重点,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一、认真抓好渔业船舶渔汛季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一是下发《关于加强我省春季渔船管理的通知》,对春季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于3月9日至3月17日组成安全检查组,对全省海洋渔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二是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全省海洋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各地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伏季休渔期间的渔港防火及秋季养殖渔船安全生产等有关问题进行重点布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全省秋汛期间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三是对全省重点县市区进行海洋渔船秋季安全生产检查。对沧州南排河渔港、唐山乐亭中心渔港和秦皇岛抚宁洋河口渔港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渔船的航行,救生、消防等设备的配备,船员持证情况等进行了详细检查。现场抽查近三十艘渔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二、大力推广渔船编队生产作业模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省局会同农业厅制定《河北省渔船编队生产管理办法》,对渔船便对生产工作开展提出具体要求。截止目前全省已组建生产编队243个,基本涵盖了全省所有60马力以上渔船,使渔船的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高,对维护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发挥了巨大作用。
三、认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工作。成立专项检查组,认真部署落实本辖区内渔船安全技术及重要安全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针对养殖渔船超载运输、远海生产的钢质渔船、异地作业渔船和涉韩作业渔船守法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全面开展了对秦、唐、沧三地的渔船、渔港的安全隐患排查。截止目前共排查安全隐患303个,治理整改298个,占应排隐患的98.4%。
四、积极开展全省内陆水域职务船员培训考试专题调研工作。成立调研小组分两次就全省内陆渔船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工作的可行性进行专题调研。调研小组就如何加强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同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渔港监督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探讨,为全省开展内陆渔业船舶职务船员培训考试工作打下了基础。
五、不断改革和创新沿海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小型渔业船舶监督检验管理体系。积极联合辽宁、山东、天津共同调研,在广泛征求渔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我国首部区域性渔业船舶检验办法:《黄渤海小型渔业船舶检验办法》,为基层验船师提供了适用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检验依据。
六、积极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标志粘贴试点工作。探索启动对已检船舶黏贴条形码检验标志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积极筹措资金完成了相关软件的开发,设备的采购等工作,制定了《河北省渔业船舶粘贴检验标志试点实施方案》,确立了在昌黎县先期进行试点,逐步向全省推广的工作思路。试点工作于10月份在昌黎县全面开展,在专项工作组的督导和市县检验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现场验船师24小时常住码头,对渔民就依法检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粘贴标志的知识进行耐心的讲解,得到了广大渔民的肯定和支持。截至目前已完成昌黎211艘渔业船舶的检验标示粘贴工作。
七、圆满完成国家“渔船救生筏配备项目”实施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全省渔船安全装备水平。认真细化救生筏配备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县,并组织唐山、秦皇岛、沧州等各地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了实地考察,救生筏发放仪式如期举行。5月19日、6月1日和8月4日分别在唐山市丰南区黑沿子渔港、沧州市南排河中心渔港和秦皇岛市昌黎县新开口渔港举行了海洋渔业救生筏发放仪式,共发放救生筏1000个,现场演示救生筏的打开以及手持红光信号、橙色烟雾信号的燃放操作,向渔民发放《渔民安全常识》、《渔船安全生产须知》等安全生产宣传材料。通过项目的实施,增强了渔民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渔民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按要求配备救生设备的自觉性。
八、强化服务意识,继续深化渔业船舶的检验管理。按照行政许可的相关规定,制定《渔业船舶修理及建造质量证明书》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目前船舶修造企业忽视质量管理的问题。针对部分渔船不能按时申报检验的现象,制定了《河北渔业船舶检验局检验预报通知书》、《河北渔业船舶检验局限期申报检验通知书》等告知制度,较好地避免了船东因误检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增加了全省渔业船舶的受检率。
九、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渔船检验渔港监督行政许可工作。举办渔船检验渔港监督工作培训研讨会,培训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以渔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行政许可、工作的程序化和收费的规范化研讨内容为重点,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渔业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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