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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料法规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4

时间:2010-07-08 11:55:03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JGJ 144-2004
J 408-2005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 5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公 告
第305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的公告
现批准《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CJ l44—2004,自2005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0.2、4.0.5、4.0.8、4.0.10、5.0.11、6.2.7、6.3.2、6.4.3、6.5.6、6.5.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05年1月13日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性能要求
5 设计与施工
6 外墙外保温系统构造和技术要求
6.1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6.2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
6.3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4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6.5 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
7 工程验收
附录A 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性能试验方法
附录B 现场试验方法
本规程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规范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居住建筑的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外墙外保温工程。
1.0.3 外墙外保温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外墙外保温系统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system
由保温层、保护层和固定材料(胶粘剂、锚固件等)构成并且适用于安装在外墙外表面的非承重保温构造总称。
2.0.2 外墙外保温工程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on walls
将外墙外保温系统通过组合、组装、施工或安装固定在外墙外表面上所形成的建筑物实体。
2.0.3 外保温复合墙体 wall composed with external thermal insulation
由基层和外保温系统组合而成的墙体。
2.0.4 基层 substrate
外保温系统所依附的外墙。
2.0.5 保温层 thermal insulation layer
由保温材料组成,在外保温系统中起保温作用的构造层。
2.0.6 抹面层 rendering coat
抹在保温层上,中间夹有增强网,保护保温层,并起防裂、防水和抗冲击作用的构造层。抹面层可分为薄抹面层和厚抹面层。用于EPS板和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时为薄抹面层,用于EPS钢丝网架板时为厚抹面层.
2.0.7 饰面层 finish coat
外保温系统外装饰层。
2.0.8 保护层protecting coat
抹面层和饰面层的总称。
2.0.9 EPS板expanded polystyrene board
由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
2.0.10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insulating mortar consisting of gelatinous powder and expanded polystyrene pellets
由胶粉料和EPS颗粒集料组成,并且EPS颗粒体积比不小于80%的保温灰浆。
2.0.11 EPS钢丝网架板 EPS board with metal network
由EPS板内插腹丝,外侧焊接钢丝网构成的三维空间网架芯板。
2.0.12 胶粘剂 adhesive
用于EPS板与基层以及EPS板之间粘结的材料。
2.0.13抹面胶浆 rendering coat mortar
在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中用于做薄抹面层的材料。
2.0.14抗裂砂浆 anti-crack mortar
以由聚合物乳液和外加剂制成的抗裂剂、水泥和砂按一定比例制成的能满足一定变形而保持不开裂的砂浆。
2.0.15界面砂浆 interface treating mortar
用以改善基层或保温层表面粘结性能的聚合物砂浆。
2.0.16 机械固定件 mechanical fastener
用于将系统固定于基层上的专用固定件。

3 基本规定
3.0.1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适应基层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裂缝或空鼓。
3.0.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长期承受自重而不产生有害的变形。
3.0.3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承受风荷载的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4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能耐受室外气候的长期反复作用而不产生破坏。
3.0.5 外墙外保温工程在罕遇地震发生时不应从基层上脱落。
3.0.6 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采取防火构造措施。
3.0.7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具有防水渗透性能。
3.0.8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保温、隔热和防潮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B 50176、《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CJ 26、《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l34和《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CJ 75的有关规定。
3.0.9 外墙外保温工程各组成部分应具有物理—化学稳定性。所有组成材料应彼此相容并应具有防腐性。在可能受到生物侵害(鼠害、虫害等)时,外墙外保温工程还应具有防生物侵害性能。
3.0.10 在正确使用和正常维护的条件下,外墙外保温工程的使用年限不应少于25年。
4 性能要求
4.0.1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2节规定对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耐候性检验。
4.0.2 外墙外保温系统经耐候性试验后,不得出现饰面层起泡或剥落、保护层空鼓或脱落等破坏,不得产生渗水裂缝。具有薄抹面层的外保温系统,抹面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4.0.3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7节规定对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抗拉强度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不得位于各层界面。
4.0.4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按本规程附录B第B.2节规定做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4.0.5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不得小于0.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0.6 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他性能应符合表4.0.6规定。

表4.0.6 外墙外保温系统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性 能 要 求 试验方法
抗风荷载性能 系统抗风压值Rd不小于风荷载设计值。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和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1.5,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安全系数K应不小于2 附录A第A.3节;由设计要求值降低1kPa作为试验起始点
抗冲击性 建筑物首层墙面以及门窗口等易受碰撞部位:10J级;建筑物二层以卜墙面等不易受碰撞部位:3J级 附录A第A.5节
吸水量 水中浸泡lh,只带有抹面层和带有全部保护层的系统的吸水量均不得大于或等于1.0kg/㎡ 附录A第A.6节
耐冻融性能 30次冻融循环后,保护层无空鼓、脱落,无渗水裂缝;护层与保温层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小于0.1岬a,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 附录A第A.4节
热 阻 复合墙体热阻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9节
抹面层不透水性 2h不透水 附录A第A.10节
保护层
水蒸气渗透阻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11节
注:水中浸泡24h,只带有抹面层和带有全部保护层的系统的吸水量均小于0.5kg/㎡时,不检验耐冻融性能。
4.0.7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8节规定对胶粘剂进行拉伸粘结强度检验。
4.0.8 胶粘剂与水泥砂浆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下不得小于0.6MPa,浸水48h后不得小于0.4MPa;与EPS板的拉伸粘结强度在干燥状态和浸水48h后均不得小于0.1MPa,并且破坏部位应位于EPS板内。
4.0.9 应按本规程附录A第A12.2条规定对玻纤网进行耐碱拉伸断裂强力检验。
4.0.10 玻纤网经向和纬向耐碱拉伸断裂强力均不得小于750 N/50mn,耐碱拉伸断裂强力保留率均不得小于50%。
4.0.11 外保温系统其他主要组成材料性能应符合表4.0.11规定。
表4.0.11 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性能要求

检 验 项 目 性能要求 试验方法
EPS板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保温材料 密度(kg/m3) 18~22 —— GB/T6343-1995
干密度(kg/m3) —— 180~250 GB/T6343-1995
(70℃恒重)
导热系数[W/(m·K)] ≤0.041 ≤0.060 GB 10294-88
水蒸气渗透系数
[ng/(Pa·m·s)]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附录A第A.1l节
压缩性能(MPa)
(形变10%) ≥0.10 ≥0.25
(养护28d) GB 8813-88
抗拉强度(MPa) 干燥状态 ≥0.10 ≥0.10 附录A第A.7节
浸水48h,
取出后干燥7d ——
线性收缩率(%) —— ≤0.3 GBJ 82-85
尺寸稳定性(%) ≤0.3 —— GB 8811-88
软化系数 ≥0.5(养护28d) JGJ 51-2002
燃烧性能 阻燃型 —— GB/T10801.1-2002
燃烧性能级别 —— Bl GB 8624-1997
EPS钢丝网架板 热阻
(㎡·K/W) 腹丝穿透型 ≥0.73(50mm厚EPS板)
≥1.5(100mm厚EPS板) 附录A第A.9节
腹丝非穿透型 ≥1.0(50mm厚EPS板)
≥1.6(80mm厚EPS板)
腹丝镀锌层 符合QB/T 3897—1999规定
抹面胶浆、抗裂砂浆、界面砂浆 与EPS板或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拉伸粘结强度(MPa) 干燥状态和浸水48h后≥0.10,破坏界面应位于EPS板或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附录A第A.8节
饰面材料 必须与其他系统组成材料相容,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锚栓 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规定


4.0.12 本章所规定的检验项目应为型式检验项目,型式检验报告有效期为2年。

5  设计与施工
5.0.1  设计选用外保温系统时,不得更改系统构造和组成材料。
5.0.2  外保温复合墙体的热工和节能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温层内表面温度应高于0℃;
    2  外保温系统应包覆门窗框外侧洞口、女儿墙以及封闭阳台等热桥部位;
    3  对于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应考虑固定件、承托件的热桥影响。
5.0.3  对于具有薄抹面层的系统,保护层厚度应不小于3mm并且不宜大于6mm。对于具有厚抹面层的系统,厚抹面层厚度应为25~30mm。
5.0.4  应做好外保温工程的密封和防水构造设计,确保水不会渗入保温层及基层,重要部位应有详图。水平或倾斜的出挑部位以及延伸至地面以下的部位应做防水处理。在外墙外保温系统上安装的设备或管道应固定于基层上,并应做密封和防水设计。
5.0.5  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5.0.6  除采用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通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毕。伸出墙面的消防梯、水落管、各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的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毕,并按外保温系统厚度留出间隙。
5.0.7  外保温工程的施工应具备施工方案,施工人员应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5.0.8  基层应坚实、平整。保温层施工前,应进行基层处理。
5.0.9  EPS板表面不得长期裸露,EPS板安装上墙后应及时做抹面层。
5.0.10  薄抹面层施工时,玻纤网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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